诸多“中国制造”的产品,如各类服装、鞋子、袜、帽、布匹、陶瓷、轴承、家具、化工、自行车,蜡烛等在欧盟、美国、墨西哥、土耳其、埃及、南非及中南美洲国家,大多已遭“反倾销”、“特保”、“设限”。
我司通过与国外进出厂商(第三国工厂)配合,为客户提供第三国转口贸易服务,出示全套产地单证等,降低客户的出口成本,避开“反倾销”关税,提高利润空间。这种中转方式就是从中国发运的出口货物,不直接到目的港,而是绕道某中转港,在中转港口完成换柜,配套全套的其他国家的原产地证书以及出口文件,为目的港客户提供清关文件,使中国制造的产品顺利地避开那些针对我国产品的高额反倾销税。
一、上述产品由中国出口,在新加坡中转(做印尼或孟加拉文件,货物不需进入印尼/孟加拉国界的),或者在马来西亚巴生港中转(做马来文件),目的港为美国、欧盟27国、中南美及南非,埃及,土耳其,克罗地亚,墨西哥,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二、转口港:新加坡(PSA PORT) /马来西亚巴生港
转口货物需要在新加坡或巴生由我们的代理进行中转换柜。
三、出口文件出具国:印度尼西亚 /孟加拉 /马来西亚/印尼
由我们配合的工厂出具FORM A 或 C/O、PACKING LIST、INVOICE等全套文件。
四、用途:
上述诸多“中国制造”的产品在欧盟、美国、中南美洲等国家,大多已遭“反倾销”、“特保”、“设限”。出具第三国出口文件可便于进口商在本国清关、规避“反倾销”关税。其中做马来、印尼文件,国外客人的Duty有优惠;做孟加拉文件,欧盟国家客人可享受Free Duty即国外客人零关税,但是国内出口商必须与国外进口商达成默契,第三国出口文件可以作为出口商的押汇凭证,即国外进口商接受第三国出口文件作为付款条件,同时以第三国出口文件作为其清关文件,可以降低关税。
五:产品包装要求:
不能有“中国制造”的标识,不能为“仿牌货”。外包装视地区不同,要求不同。
纯中性包装在欧洲大多数国家可以,出口土耳其、北美、南美等国家则不可,须注明“印尼制造”。国内清关由货代配合代理报关公司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