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栏:填写申请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2、编号(备案机构填写)栏:由检验检疫机构填写,“:”后应有足够空间填写备案编号(不移动清单原位置即可);
3、序号栏:由“1”开始填写;并在紧接最后序号的下一行注明“以下空白”字样。
4、商品名称栏:填写商品名称;
5、HS编码栏:填写该栏商品对应H.S编码;
6、数量栏:要求同左,必须填写数量单位;
7、规格型号栏:填写该栏商品的规格型号,无规格型号的填“无型号”,并提供有关书面说明材料;
8、产地栏:填写生产国或地区名称;
9、制造日期栏:填写该产品生产日期;
10、制造商栏:填写该产品生产商(厂、公司)名称;
11、价格栏:填写该栏商品总价,以美元为单位;
12、用途栏:填写“企业自用”、“市场销售”、“租赁”、 “由海关监管暂时进口”“出口后入境维修复出口”、“出口退货”、“出境维修复进口”、“进料加工复出口”等。
13、新旧状态栏:填写该栏产品的新旧程度,如“八成新”等;
14、核销栏:由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填写。
温馨提示:如果同一序号产品能同时办理进口报检手续,将有利于企业通关,同时方便检验检疫机构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