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方法
1、撕去蓄电池工作栓排气孔上的不干胶。
2、将工作栓拧下,注入密度为1.260±0.005g/cm3(25。C)的电解液。
3、电解液注入蓄电池内的高度,应高于汇流排上表面10~15mm。
4、蓄电池注入电解液后,待液温降至35。C以下时开始进行初充电,充电电流见附表。初充电以恒流充电 直至充电完毕,初充电时间约为24±2h。具备下列现象则为充电完毕。
a.电压和电解液密度连续2小时以上无明显变化
b.电池内部发生强烈的气泡,电解液呈“沸腾”现象。
5、已充电未使用的蓄电池,每月应进行一次普通充电,充电电流见附表。普通充电分为两阶段,开始以第 一阶段电流充电,当蓄电池端电压至14.4V时,改用第二阶段电流充电,直至充电完毕,充足电后的标志 与初充电相同。
6、蓄电池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每天在使用后的充电,应以正常补充电电流进行充电,充电电量是使用过程 中放电电量的1.2-1.6倍。
在任何充电方法中,电解液温度均不得超过45。C,若已接近45。C,应设法降温(风冷或水冷)或减半 充电电流,如温度仍不下降,则应暂时停止充电,待温度下降到35。C时再进行充电,且须适当延长充电 时间。
7、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液面高度要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应定期检查液面,并视液面下降情况适当补 加蒸馏水(纯净水)。
8、为保证电池质量,充好电后应将电解液密度调整适当。
蓄电池维护保养及注意事项
1、未注液的蓄电池应保存在环境温度5。C~40。C的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内。
2、经常保持蓄电池外部及接线处的清洁、干燥。
3、蓄电池内不准落入任何杂物,电解液应保持在max和min之间,即标准液面最佳,工作栓应处于旋紧状态
4、切勿使用河水、井水及自来水或其他含有杂质的水配制电解液。
5、蓄电池工作栓上的气孔应保持畅通,使用或存放时应远离明火,保持通风,防止可燃气体聚集,遇明火 发生意外爆炸事故。
6、蓄电池用的电解液对皮肤、眼睛、衣物等均有腐蚀作用,移动时应注意预防电解液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