榨油机榨油机工作原理:榨油机运转时,经过处理好的油料从料斗进入榨膛。由榨螺旋转使料胚不断向里推进,进行压榨。由于料胚在榨油机的榨膛内是在运动状态下进行的,在榨膛高压的条件下,料胚和榨螺、料胚和榨膛之间产生了很大的摩擦阻力,这样就能使料胚微料之间产生摩擦,造成相对运动。另一方面,由于榨螺的根园直径是逐渐增粗,螺距是逐渐减少的,因而当榨螺转动时,螺纹使劲料胚即能向前推进,又能向外翻转,同时靠近榨螺螺纹表面的料层还随着榨轴转动。这样在榨膛内的每个料胚微粒都不是等速度,同方向运动,而是在微粒之间也存在着相对运动。由摩擦产生的热量又满足了榨油工艺操作上所必须的热量,有助于促使料胚中蛋白质热变性,破坏了胶体,增加了塑性,同时也降低了有的粘性容易析出油来,因而提高了榨油机的出油率,使油料中的油压榨出来,并从园排缝隙和条排缝隙流出。榨油机产品质量分等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51192—1999
代替JB/T51192.1~51192.3—94
农用螺旋榨油机 产品质量分等
(内部使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螺旋榨油机产品的质量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农用螺旋榨油机产品质量分等。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5528—1995 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法
GB/T5529—1985 植物油脂检验 杂质测定法
GB/T5530—1998 动植物油脂 酸价和酸度的测定
JB/T5673—1991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 通用技术条件
JB/T9793.2—1999 农用螺旋榨油机 试验方法
3 质量指标
农用螺旋榨油机产品质量分等指标应符合表1~表4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基本要求
4.1.1 样机抽取封存后至检测工作结束期间,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和维修外,不允许更改样机和换件。
4.1.2 产品检验测试过程中,必须保证每个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如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找出原因,并做必要的处理。
4.1.3 测试用各类设备、仪器、仪表的精度应能满足测量精度的要求。在检测试验前,对测试设备、仪器应进行检查、校准。
4.1.4 检测试验前,制造厂应提供受检农用螺旋榨油机必要的技术文件。
4.2 检测项目
确定抽样样机无漏装和其它异常情况后进行第3章表1、表2、表3所列项目的检测试验。可靠性试验的样机可在性能试验之外的样机上进行。
4.3 检测试验方法
4.3.1 作业性能(干饼残油率、出油效率、吨料耗电、噪声、生产率)试验
按JB/T9793.2的规定进行测定。
4.3.2 油品质量检验
按GB/T5528~5530的规定进行检验。
4.3.3 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出饼圈调饼头寿命考核
按JB/T9793.2的规定进行考核。
4.3.4 外观质量、油漆涂层质量的检测
按JB/T5673的规定进行测定。
4.3.5 装配与装箱包装要求的检查
采用扳手检查紧固件的紧固情况,以手感评定。装箱包装要求采用清点和目测的方法进行检查。
5 检验规则
5.1 不合格项目分类
5.1.1 农用螺旋榨油机产品应根据GB/T2828规定的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原则,按表5所列不合格项目分类表和表6抽样检验方案表检查判定。
5.1.2 被检查的项目凡不符合第3章及有关标准、图样及技术文件规定要求的,均为不合格项目。
5.1.3 不合格项目按其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分为A、B、C三类。A类为对产品性能在重大影响的项目;B类为对产品性能有较大影响的项目;C类为对产品性能有轻微影响的项目,侧重于整机装配和外观质量项目上。
5.2 抽样方法
5.2.1 抽样检查程序按GB/T2828规定的一次正常抽样方案,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1。
5.2.2 采用随机抽样,在工厂近一年内生产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时整机样本的母体量应不少于25台,零部件的母体量应不少于10套(件)。整机抽样2台,零部件抽样2套(件)。零部件在半成品库或装配线上抽取;整机在成品库或经销部门抽取,在经销部门抽样时不受母体量大小的限制。抽取的样品应是相应等级的合格产品。
5.3 评定规则
5.3.1 产品根据要求的等级按表6的规定进行抽样判定,表中合格质量水平AQL、合格判定数Ac、不合格判定数Re均按计点法(即不合格项目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