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地点:表示该车道只供机动车行驶。设在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
铝型材,丝印,烤漆,反光。
均按照国家标准图形符号《安全标志》GB2894-1996;《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993;《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GB/2158-2003;和国家电力设施安全规范手册及工器具设备、线路杆号牌标志、警示牌相关标准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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