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证程序
类(自我宣告):
● 符合某一会员国之工程制造规定。
● 附有指令附件二所要求的相关说明。
● 不须黏贴CE标示。第二类(第三者/验证机构验证):
● 设计与制造计划验证或EC型式试验(二者择一)。
● 符合附件一的基本安全要求。
● EC符合声明或EC证明。
● 黏贴CE标示。第三类(第三者/验证机构验证):
● 设计与制造计划验证或EC型式试验(二者择一)。
● 符合附件一的基本安全要求。
● EC符合声明或EC证明。
● 黏贴CE标示。
第四类(第三者/验证机构验证):
● 设计与制造计划验证或EC型式试验(二者择一)。
● 符合附件一的基本安全要求
● EC证明。
● 黏贴CE标示。
EC型式试验
1) 制造商向验证机构提出申请。
(2) 制造商准备技术文件(指令附件二)送审。
(3) 制造商准备原型容器送审。
(4) 验证机构审核后发证书。
(5) 制造商于产品上黏贴CE标示。
EC证明
(1)制造商向验证机构提出申请。
联系人:胡红艳 女士 直线:13524698578
电话;021-50818610 传真:02158301561
QQ:1651463503
官网:www.leocorp.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