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乐旺镇供水工程土建安装、水处理设备、管网及其他主要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乐旺镇供水工程招标已经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2010】1354号、【2010】201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
人为望谟县乐旺镇供水有限责
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点:望谟县乐旺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即
施工标段:土建安装工程;
设备标段:处理能力1080m3/d•座钢结构一体化净水器2座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管材标段:DN150钢管4500m,PE管总长6280m。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计划工期:12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设备及管材标段:供货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过国家有关机关批准专业生产(或销售)的单位,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供管材。
3.2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管材及设备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企业报名提交资料:
施工标段: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
证,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证明。并同时提交上述证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壹份。
设备及管材标段: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
身份证。并同时提交上述证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壹份。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4月22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26日12:00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周梦 13691412393
电 话:010-58684052 010- 88205 060
传 真:010-58684052
邮 箱:bj_zbgs@126.com
邮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