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业务范围sp如何备案
sp含义为第二类电信增值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sp分为两种:全网sp和地网sp。31省sp经营范围指的就是全网sp,通常官方更多的会称其为跨地区电信增值业务,不论是跨地区还是全网都是针对地网而言的,地网顾名思义就是在地方开展业务。就针对备案而言只有全网sp会涉及到备案问题(地网不涉及备案问题),是在sp经营许可证申办下来并建立分公司之后会涉及到sp全网备案的问题,那么究竟全网sp是如何备案的呢?
各省通信管理局备案材料
获准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应当凭经营许可证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 在当地开展业务的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公司在当地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二、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 公司在当地设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公司批准文件(股东会决议)。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股权结构、验资报告等有关材料。
四、 在当地开展业务的方案(可行性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前款现定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应当在15日内向备案者发出备案确认书,并向信息产业部报告。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通知备案者。待材料补齐后,应当在10日内向备案者发出备案确认书。
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在当地经营电信业务。
第一款所列四项材料发生变化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应当在变化后
20日内,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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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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