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
一、简要说明 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的指定商品。
二、提供书件
1、《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一式一份,盖章/签字;书式下载
2、《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盖章/签字; 书式下载
3、《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份;
4、 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的,需提交其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请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