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论证系统KC认证,新的认证方式将申请产品分为两类;强制认证的产品需要工厂检查,证书没有有效期;自愿认证的产品无需要工厂检查,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影音(AV)类产品、部份信息(IT)类产品以及原本为非强制性的Power Supplies for Personal Computer归类为“Voluntary Safety Verification”,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已申请EK mark的影音类产品及部份信息类产品,将在韩国发证单位的系统中自动转为新类别,且证书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韩国于2009年7月1日起,将原有EK mark统一为KC mark,由于标志转换并没有影响认证安全标准,原证书无须做任何更改,但原来有EK mark将只有使用至2011年6月30日,之后必需将产品铭牌上的logo转换为KC mark后才可在韩国销售。 凡供电电压在50V 到 1000V之内的电器产品都要做认证 (见下表) Safety+EMC→強制性 電壓 AC 110V / 50Hz;AC220V/60Hz 其他 a.需工廠檢查,後續每年需追蹤廠檢一次,一張證書一家工廠(持證者需為工廠)。 b.證書有效期限:無限期。 c. 無年費。 修正的内容主要有四项: 1、韩国安全法规把电子产品规成两个类别:须挂上ek-标志的强制性产品与须挂上k-标志的非强制性产品。 2、首次的工厂检查与年度的工厂检查,包括韩国以外地区的工厂是强制的。 3、韩国的电子安全标准与iec标准是相调和的。 4、只有制造商可以是持证者。 技术信息:韩国的电压为ac110v,220v/60hz ,韩国插头分为接地的class i ,及不接地的 class ii两种 。 发证: 持证者必须是制造商。产品卷标上需标示 ek-mark 标志。ek-mark 标志也需注明发证单位 (如: ktl) 及证书序号 (如: sd10031-0013)。 文件需求 1、安全测试 cb报告加证书并含有韩国内规定的测试报告。 2、需额外附加的文件 ⑴ 申请表格; ⑵ 工厂表; ⑶ emc 测试报告; ⑷ 韩文的卷标; ⑸ 产品的英文技术文件资料; ⑹ 电路图、零件表、pcb布线图等; ⑺ 产品照片; ⑻ 韩文的使用手册; ⑼ 韩国合法代理商的基本数据; 工厂检查 文件提供完整之后,将进行首次的工厂检查。首次工厂检查与年度工厂检查的间隔是依照韩国安全标志的法规而定。一般来说检查是一年一次。 测试样品 不需要提供测试样品(但需持cb报告+含国差+emc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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