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建立相关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评审的签约是指制造单位向受理机构申请制造许可申请获得受理后,约请评审机构评审时与之签订评审协议。制造单位的评审必须是在制造单位与评审机构鉴定评审签约后进行。
制造单位约请评审机构时,需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如下资料:
(1) 特种设备许可申请书(已受理,正本一份);
(2)《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及制造单位概况说明;
(3) 制造单位质量保证手册一份;
(4) 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
鉴定评审机构接受约请后,应当了解申请单位试制产品和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其试制产品应当满足和涵盖受理的许可项目。评审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对申请单位的技术力量、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和检测手段进行现场考察。
鉴
定评审机构接受约请后,应及时组织鉴定评审工作并向被评审单位发出《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同时抄报许可实施机关及其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单
位认为鉴定评审组的组成不利于鉴定评审工作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在收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的5个工作日向鉴定评审机构书
面提出,鉴定评审机构确认后应当对鉴定评审组的组成进行调整。
3、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质许可鉴定评审程序主要包括文件资料审查(简称文件审核)和现场鉴定评审。
A、文件审核
文
件审核主要指对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审核,目的是确定制造单位是否已建立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且是否具备现场评审条件。文件审查按《锅炉压力
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四章内容和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进行审核。
B.现场鉴定评审
B.1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预备会议、首次会议、现场巡视、现场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情况汇总、交换鉴定评审意见、鉴定评审总结会(即末次会议)等。现场评审主要从制造单位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试制产品(指初次取证)安全性能抽查三方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