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商标注册主管机关
日本专利局(JPO)的前身是1885年设立的“专卖特许所”,现为隶属于经济产业省的机构,现更名为日本专利局(JPO)。
二、日本商标注册时间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递交到日本特许厅;
形式审查阶段: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必填项目是否填写完整。如不符合要求,通知申请人更正;
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商标是否满足实质审查要求;通过实质审查,做出允许商标注册的决定;未能满足要求者发出驳回理由通知书,申请人对此出具抗辩书或理由书;
交付注册费用后,商标注册权确立,商标权开始存在,予以公告,异议期两个月;如果抗辩书或理由书不能消除驳回理由,驳回裁定成立;对裁定不服可以起诉;如果对起诉结果不满,可向东京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仍不服,可继续向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三、日本商标注册办理资料
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申请人名称、地址和国籍)/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清晰的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委托书/相关费用。
1)申请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中、英、日文名称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一份《注册日本商标委托书》填写一个文字商标及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商标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在中国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标识可为文字、图形或者及组合。商品形状、声音和气味在中国尚不可作为商标注册。
1.商品商标是指使用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和经销的商品上的商标。
2.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而使用的商标。
3.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用于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以便与非成员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具有控制和检测能力的行政机关、团体或其指定的机构所控制,由其他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商品原产地、主要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及商品的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
自然人及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商标申请文件
1、公司申请注册的,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香港公司提供商业登记证;
3、提供商标图样,图样可以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4、确定商标类别和商品/项目名称。
商标申请时间
申请商标所需时间一般在12-16个月左右,因为法律未规定商标审查的时间限制,因此具体时间以商标局的实际审查时间为准。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
1、商标申请前检索的目的:查询是否存在与拟注册商标相冲突的在先申请,以减少申请被驳回的风险。需要指出的是,检索非法定程序,其结果不具法律效力,只能作为参考。
2、由于我国采取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对于商标信息应注意保密,并及时办理注册申请手续。
3、如果根据巴黎公约享有优先权的商标申请人,需要提交该优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
4、商标注册完成后,有效期为注册之日起十年,有效期内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办理续展手续,需缴纳续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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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