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 提出锅炉制造许可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当地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2、 锅炉制造企业必须具备适应锅炉制造和管理需要的技术力量。
3、厂房和和技术设施要求:
4、 有机热载体炉的制造许可资源条件和A级锅炉部件的制造许可资源条件分别参照C级和A级锅炉相应部分的制造许可条件执行,其中有关制造设备应与所制造产品相匹配。1、核实生产场地、加工制造设备、检验试验设备及人员状况; 2、审查质量手册和相关文件;
3、审查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 4、审查相关的技术资料; 5、对试制产品进行检查和试验。
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如:气瓶、安全阀、爆破片和气瓶阀门等,应在工厂检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审查有关设计文件、图纸。
2、在现场随机抽样,由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型式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
评审报告结论分为:符合条件、需要整改、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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