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番禺最好的离婚律师
金牌状王婚姻律师团队电话:13450371406(张静),1、 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第一、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金牌状王婚姻律师团队在婚嫁家庭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婚姻家庭类案件,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首席律师邹律师,执业21年,经验丰富,水平高!
金牌状王婚姻团队律师电话:13450371406(张静)
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地址:中国广州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02房。
附近公交站:1.动物园南门站,2,天河立交;3.东峻广场。地铁5号线:动物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