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至都江堰铁路彭州支线物资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新建成都至都江堰铁路彭州支线建设项目已由铁道部
,四川省以《关于新建成都至都江堰铁路彭州支线项目建设书的批复》(铁计函〔2009〕1175号)、
铁道部以《关于新建成都至都江堰铁路彭州支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741号)
及铁道部《关于新建成都至都江堰铁路彭州支线新民等六座车站站房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
(铁鉴函〔2009〕17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成都市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安全门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成都至都江堰铁路彭州支线位于成都市郫县、彭州市境内,
线路起于成灌铁路郫县西站,途径新民场、三道堰、古城镇至彭州市。线路全长20.561km,
沿线设新民场、三道堰、古城、彭州南、步行街、彭州共计6个车站。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 31.3亿元(其中静态投资30.2亿元)。本次招标范围为郫县西站、新民场、三道堰、古城、彭州南、步行街车站安全门系统设备。
2.2招标内容:安全门系统共1个包件,物资品种、包件内容、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
3 .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投标人必须是关键部件及核心设备制造商(门机系统、DCU、PSC、电源等)或取得关键部件及核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安全门系统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系统调试及长期售后服务的能力;(2)安全门的生产能力应满足300个门单元/月及以上。
3.1.3财务能力要求:(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投标人应有履行本合同的营运资金保证或银行授信额度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代理授权人需具备有近三年(含2009年及以后)国内外铁路客运专线一条或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二条及以上全线完整的安全门(或屏蔽门)系统工程运用业绩,且系统已成功运营两年及以上;代理商还应具备近三年(含2009年及以后)国内铁路客运专线或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门(或屏蔽门)系统工程一个及以上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1)开户行信贷证明;(2)合同履行中未发生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被索赔、误期赔偿费、合同中止情况;(3)无不利于投标人的诉讼及仲裁结果。
3.1.7其他要求:(1)如关键部件和核心设备制造商不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由具备上述资格的企业代理;(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不允许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资。
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于 2012 年 5 月 21日至 2012年 5月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0.00 元,售后不退。
6.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2年 5月 31 日 8时 30分至 9时 30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5月 31日 9时 30分。
注: 投标人需在招 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通过后方可参与此次投标;凡是对本次招 标提出询问者,请与招 标代理机构联系。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刘 鑫 ; <项目经理>
手 机:132 6929 9952
传 真: 010-58684052
邮 编: 100049
电子信箱:zhaobiaofw@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