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工作签证加绿卡服务规划
L1介绍/绿卡申请、准备资料、
费用分析以及成功案例
美国L-1工作签证介绍/绿卡申请
美国跨国公司经理或者高级管理人员L1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申请者必须在美国以外拥有公司,或者此公司之雇员。
2)申请者必须在美国成立美国分公司,并且是此分公司的经理湖综合高级管理人员。
L1适用于在美国有母公司、分公司或在关系企业工作的外国人。他们由跨国公司内部调派到其美国公司工作,担任:
1)经理或者总裁(L1A)
2)高级管理人员,如高级工程师、市场总监或是会计师等(L1B)。
跨国公司经理L1可以在美国公司营运一年后直接提出移民申请,其申请属于第一优先,不需要事先耗费大量时间到美国劳工部去的劳工证,也不必像投资移民那样投资50万或100万美金。
L1拿到的绿卡即是永久绿卡,不必像投资移民那样先拿两年的临时条件绿卡,快满两年还得申请取消条件。
目前美国对L1签证没有年度配额限制。
美国移民局要求L1申请者过去的三年中,该雇员在有在此海外跨国公司从事过一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美国已经停留超过两年的学生或其他人士也不能申请L1。
L1期限:
美国新公司:成立一年内的美国分公司。美国移民局一般对美国新公司的L1先批准一年,之后可以做延期。每次延期一般为两年或者三年。
美国分公司:成立超过一年的美国分公司。美国移民局一般对美国分公司的L1批准两年或三年,之后可以做延期。L1A总共不能超过七年,L1B总共不超过5年。
L1家属的L2签证:
L1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L2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以享受本地学费。2002年新的法律允许L1的配偶持L2在美国合法工作。
L1主要申请文件:
在美国注册成立跨国公司的美国分公司之后,即可申请L1签证来美工作,管理此分公司的运营。新成立跨国公司的美国分公司L1申请者所需提供的申请资料为:
1)公司注册,股权证书及联邦税号。
2)营业场所证明,如办公室租约。
3)办公室的彩色照片。
4)购买办公室设备的收据。
非新成立之跨国公司的美国分公司L1申请者所需提供的申请资料为:
1)公司注册,股权证及联邦税号
2)营业场所证明,如办公室租约
3)办公室的彩色照片
4)购买办公室设备的收据
5)销售单据,海关单据
6)银行对账单
7)年度报表
海外公司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可能准备)
1)公司注册登记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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