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确保本公司所生产的保险型金属膜电阻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2.范围
本规格仅适用于本厂所生产之保险型金属皮膜固定电阻器成品规格。
3.定义
3.1型号(type):具有相似的设计和制造工艺,在鉴定批准或质量一致性检验中可以将它们组合在一起的一组电子元件
3.2额定温度:在该温度的耐久性试验条件下,可连续施加额定功耗的最高环境温度,本规范指70℃。
3.3额定功耗:在70℃环境温度下进行70℃耐久试验,而且阻值变化不超过该试验的允许值时所允许的最大功耗。
3.4额定电压:用标称阻值和额定功耗乘积的平方根计算出的直流电压或交流电压有效值。
3.5元件极限电压:可经连续施加在电阻器两个引出端上的最大直流电压或交流电压有效值。即本规范所指的最高使用电压。
3.6绝缘电压:在连续工作条件下,在电阻器的各个引出端与任何导电安装面之间可以施加的最大峰值电压。
3.7电阻温度系数:两个规定温度之间的阻值相对变化除以产生这个变化的温度之差。
4.职责
本规格书执行标准GB/T 5729—2003/IEC 60115-1:2001
5.程序内容
5.1类型命名:类型依种类、功率、标称电阻值及电阻值容许差等,如下列符号之排列构成。
种类 功率 标称电阻值电阻值容许差
FRN W 10Ω J
5.2符号之意义
5.2.1种类:以大写英文字母FRN三个字表示为保险型金属皮膜固定电阻器。
5.2.2功率:以W代表额定电功率,如加一英文字母“S”即表示小型化。例1/4WS。即表示额定功率为1/4W之小型化Sixe。正常尺寸涂灰色不燃漆表示,最后一道色码为白色;小型化尺寸涂灰色不燃漆示,最后一道色码为黑色。
5.2.3标称电阻值:标称电阻值之单位为欧姆,以符号Ω表示,阻值范围为E24系列。保险型金属皮膜固
定电阻器阻抗范围为0.22Ω-1.0KΩ。电阻值本体以五条色码表示(请参考表五)。
5.2.4电阻值容许差:电阻值容许差符号如G(±2%)、J(±5%)、)等表示之
5.2.5形状:大写英文母表示“P”表示外形构造(其外形如图四),或者加工成型如PU、PUG、PF等,(如图五)
5.3涂装要求:
5.3.1电阻器均为焊点涂漆(除非客户特殊要求)。
5.3.2正常尺寸涂灰色不燃漆表示,最后一道色码为白色;小型化尺寸涂灰色不燃漆示,最后一道色码为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