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65、69、74、75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66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部《规定》第63条等的规定了我国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本律师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情况,帮助委托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申请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机就是在被拘留的第一个月内,因为此时案件还属于刑事拘留期间,还未上报到检察院批捕,此时办理取保候审的成功概率要远大于之后案件被检察院批捕后再申请取保候审。
从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一些犯罪情节不是很严重的刑事案件,越是早委托律师,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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