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奇创彩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创彩晶” ) 保证本产品符合此产品规格书中的规定。在规范操作下,如发现本产品不符合产品规格书中的规定,则该不合格品应在交货日期一年内迅速通知奇创彩晶,并且该不合格品只属于奇创彩晶。奇创彩晶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但是,本保证不适用于进料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以及下列情况所产生的不合格品:
不正确的修理、维护或改装;
与奇创彩晶提供的说明书、建议、警告不符的操作或使用;
任何归因于客户的其他原因及自然灾害等;
一年保证期过后,对于奇创彩晶修理或更换的产品, 奇创彩晶有权对修理或更换服务收费。凡被更换的部件具有自更换日起3个月的保证期。当此型号产品已经终止生产制造,不合格品将不维修,而直接用替换品更换。
维护
同等或更好的功能部件在产品中的不断应用,使得产品规格书中相应的部分要做更改。在本产品中,奇创彩晶不承担对安装在线路板上的部件(如连接器、保险丝、电容器、电阻器等)的维护。
如果奇创彩晶计划中止本型号产品的生产,奇创彩晶将从颁发日期起,提前6 个月通知客户。此外,在该型号产品终止生产后,奇创彩晶可能以完好品替代维修品。
变更管理
出于进一步改进产品的目的,产品设计可能发生变化,原有产品的技术规范、外观、部件、电路等将相应发生变化。如果产品设计上的变化影响了产品的技术规范,奇创彩晶会事先通知给客户。
问题点处理
任何由本规范说明引起或与本规范说明有关的问题,以及还没有约定的事情,可经过双方协商后解决。
规格书中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