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装置和检测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并保存校准和检定记录。
9.2 当不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进行校准或检定时,应制定校准或检定的规程,并按规程进行校准。
9.3 应能识别监视装置和检测设备的校准状态。
9.4 当发现检测设备不符合要求时,企业应对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
9.5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检验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
应对适当阶段(如采购产品进库、电梯维修施工、竣工交付)的检验明确要求,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测器具要求、抽样要求、判定准则、记录要求等。
10.2 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10.3 应保存检验记录,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工程或服务的人员。
10.4 应确保工程或服务合格,合格工程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及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
联系方式
南京雨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负责华东地区)
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417号先锋广场1033室
咨询热线:400-027-9001
传真:025-66639971
邮箱地址:tianyu@yuzhengzixun.com
公司主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