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需提供以下材料:
商标续展需要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书、商标转让证明、商标变更证明复印件。 准备好上述文件后,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发出《续展申请受理通知书》; 提交申请后六至八个月左右,发出《商标续展注册证明》。此续展注册证明与商标证书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