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一词来自拉丁文litterae patents,含有公开之意,原指盖有国玺印鉴不必拆封即可打开阅读的一种文件。现在,“专利”一词一般理解为专利证书,或理解为专利权。国家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制造、使用、销售(有些国家还包括进口该项专利发明或设计)享有专有权(又称垄断权或独占权)。其他人必须经过专利权人同意才能为上述行为,否则即为侵权。专利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即行消灭。任何人皆可无偿地使用该项发明或设计
PCT申请专利:专利合作条约(PCT)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管理的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下的一个方便专利申请人在国际上申请专利的国际性条约。
通过PCT条约申请专利,有以下特点:
1、一份申请,以一种语言,在一个局提出,进入国家阶段以前,可代替多份外国申请。
2、允许在最后瞬间提出外国申请(优先权期限届满以前)
3、国际申请日在所有指定国具有国内申请日效力
4、所有指定国都接受的统一形式要求
5、以最小的花费,向外国提出申请的决定从12个月可以推迟到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
6、在时入国家阶段前,可对发明的经济价值及获得专利的可能性进行估计
通过PCT条约申请专利,有以下好处:
推迟到国外申请的花费,获得资本利息
在某些国家局可享受国家阶段的费用减免
更直接、更迅速地获得国家专利权
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布后,享有临时保护(在提供这种保护的国家)
一些成员国的申请人享受PCT费用75%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