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指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1、监视性监测(例行监测、常规监测)
包括对污染源的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
2、特定目的监测(特例监测、应急监测)
(1)污染事故监测
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深入事故地点进 行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扩散方向、速度和污染程度及危害范围,查找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控制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这类监测常采用流动监测(车、船等)、简易监测、低空航测、遥感等手段。
(2)纠纷仲裁监测
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提供公证数据。
(3)考核验证监测
包括人员考核、方法验证、新建项目的环境考核评价、排污许可证制度考核监测、“三同时”项目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竣工时的验收监测。
(4)咨询服务监测
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性监测。为国家政府部门制订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手段。如建设新企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按评价要求进行监测。
3、研究性监测(科研监测)
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监测,是通过监测了解污染机理、弄清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规律、研究环境受到污染的程度,例如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影响研究、为监测工作本身服务的科研工作的监测(如统一方法和标准分析方法的研究、标准物质研制、预防监测)等。这类研究往往要求多学科合作进行。
可分为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土壤监测、固体废物监测、生物监测、噪声和振动监测、电磁辐射监测、放射性监测、热监测、光监测、卫生监测(病原体、病毒、寄生虫等)等。
可分为:气象监测、卫生监测、资源监测等。
此外,又可分为:化学监测、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等。
可分为:厂区监测和区域监测。
环境监测是指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现代科学技术方法,间断地或连续地对环境化学污染物及物理和生物污染等因素进行现场的监测和测定,作出正确的环境质量评价。
随着工业和科学的发展,环境监测的内容也由工业污染源的监测,逐步发展到对大环境的监测,即监测对象不仅是影响环境质量的污染因子,还包括对生物、生态变化的监测。 对环境污染物的监测往往不只是测定其成分和含量,而且需要进行形态、结构和分布规律的监测。对物理污染因素(如噪声、振动、热、光、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等)和生物污染因素,也应进行监测。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确切地说明环境污染对人群、生物的生存和生态平衡的影响程度,从而作出正确的环境质量评价。 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大气污染监测(air pollution monitoring)是指测定大气中污染物的种类及其浓度,观察其时空分布和变化规律的过程。大气污染监测的目的在于识别大气中的污染物质,掌握其分布与扩散规律,监视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和控制情况。
目前已确认的大气污染物有100多种,这些污染物以分子状和粒子状两种状态分布于大气中。分子状污染物主要有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卤代烃、碳氢化合物等。粒子状污染物主要有降尘、总悬浮颗粒物、飘尘等。由于大气污染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因而在大气污染监测中应包括风向、风速、气温、气压、太阳辐射强度、相对湿度等气象参数的测定。大气污染监测是大气质量监测的基础。
大气质量监测(air quality monitoring)是指对一个地区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进行布点观测,并由此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的过程。大气质量监测通常根据一个地区的规模、大气污染源分布情况和源强、气象条件、地形地貌等因素,在这一地区选定几个或十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测点(大气采样点),进行规定项目的定期监测。
我国规定的大气质量监测项目有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和二氧化氮等。此外,可根据区域大气污染的特点,选测苯并(a)芘、铅、总悬浮颗粒物、氟化物等项目。监测人员根据监测结果,对照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进行评价,从而得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优劣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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