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专利应提交哪些文件?
根据我国专利法,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委托书和优先权书面声明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对于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六面视图或照片等文件。
2.如果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专利,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供的资料有:
1)技术交底书,写明发明创造的发明点,由代理人为您撰写申请文件;
2)由申请人签署的代理委托书原件;
3)指示关于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发明设计人的姓名。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供的资料有:
1)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片或照片,并作必要的说明,如用途;
2)由申请人签署的代理委托书原件;
3)指示关于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发明设计人的姓名。
3.申请专利后,可能会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哪些文件?
在专利申请递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国知局会下发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里面有写明申请的专利名称、专利申请号、申请日。
在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初步审查合格后,国知局会下发授权通知书;申请人按通知书中的要求缴纳相应费用后,就能获得专利证书。
在对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合格后,国知局会下发初审合格通知书;在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审费用后,会收到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通知书;实审合格后,国知局会下发授权通知书;申请人按通知书中的要求缴纳相应费用后,就能获得专利证书。
在专利的审查过程中,若审查员发现专利申请的内容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会下发补正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或做出答复。
4.在专利申请及专利授权后的有效期内,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在专利申请阶段,申请人需要向官方缴纳申请费,委托代理机构申请要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需要缴纳实质审查费;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需按授权通知书中的要求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首年年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超过三年的,还需缴纳申请维持费;在获得专利证书后,专利权人每年还需按时缴纳年费。具体费用可参阅国知局的《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
5.专利费用如何减缓?
申请人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时,还可同时递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可获得费用减缓的项目包括申请费、复审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及专利授权后前3年年费。减缓比例为:
1)个人申请减缓85%(需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写明申请人的年经济收入情况);
2)单位申请减缓70%(需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写明单位的经营盈亏状况,并附具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
3)两个以上的个人(包括两人)、单位或个人与单位为申请人时,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为70%,两个以上单位为共同申请人的,不予减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