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分两批集中受理,申报时间如下:
(一)批申报时间安排 【力瑞咨询:0755-83673978、83674058】
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3年4月1日—4月23日;同时将纸质材料提交受理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4月25日。
(二)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
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3年6月1日—7月7日;同时将纸质材料提交受理时间为2013年7月2日—7月8日。
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相关申报手续,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报条件
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的第十条规定。
申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材料 【力瑞咨询:0755-83673978、83674058】
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并完全提交。企业应对附件进行扫描处理,并将所有扫描文件压缩成一个大小在5M以内的rar文件,以公司名称为文件名。 必须上传的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
(2)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3)有中介机构盖章的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4)审计报告中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知识产权证书
(6)人员情况说明
(7)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二)纸质材料
1、内容要求
(1)高企工作网填报生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2)材料目录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交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及备案批复)(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6)加盖公章的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分为姓名、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栏和备注栏,其中研发人员务必在备注栏以“*”标注);
(7)由具资质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格式参考中国注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原件)(中介机构名单可登陆市财政委/qt/tzgg/201210/t20121030_2055751.htm查询);
(8)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主要包括研发项目数量、投入经费、参与人员数量等概况,每个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起止年限、投入经费、参与人员、创新点以及所取得成果等,可提供立项合同(任务书)及验收报告作为附件参考);
(9)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的情况说明,可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研发机构简介及相应的设施和设备明细、企业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10)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交复印件验原件);
(11)近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加盖企业公章);
(12)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 【力瑞咨询:0755-83673978、8367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