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名称:企业设立、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审核、验证。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国注册会计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在金融部门存入注册资本的入账单;和金融部门审核后的银行询证函;
3、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出具证明材料;
4、申请人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议决议、出资协议书、设立公司申请等书面资料;
5、申请人提供股东身份证书;
6、申请人提供企业经营场所证明;
7、受理或不予受理登记;
8、实施注册资本审验程序;
9、出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