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童车CCC认证
1.适用 产品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儿童乘骑玩耍的各种材质的童车类产品,包括:
儿童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在 435mm~635mm 范围内);
儿童三轮车;
儿童推车;
婴儿学步车;
玩具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小于 435mm);
电动童车;
其它玩具车辆(不含滑板车)。
2.认证模 式及获证条件
2.1 认证模式
初始工厂检查 + 产品抽样检测 + 获证后监督
注:产品抽样检测可以在初始工厂检查前进行。
2.2 获证条件
1)产品符合下列适用的产品认证用标准的要求:
儿童自行车:GB 1474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
儿童三轮车:GB 14747《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
儿童推车:
GB 14748《儿童推车安全要求》
婴儿学步车:GB 14749《儿童学步车安全要求》
玩具自行车: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电动童车:
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 19865《电玩具的安全》(不包括第 20 章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害) 其它玩具车辆: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注 1:上述产品如附加具有玩耍功能的玩具或部件作为童车产品的配饰、挂件,这些配饰、挂件应通过 CCC 认证或符合相关标准(GB 6675、GB 19865)适用条款的要求。
注 2:上述产品如附加有带电部件作为童车产品的辅助功能,该部件应符合 GB19865 标准的相关要求。
2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符合 《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规定。
注:以贴牌方式(ODM)生产产品获得认证证书的持有人,不得将认证结果作为与其它生产厂合作申请认证的依据。
3 认证基本环节
♦ 认证的申请
♦ 初始工厂检查
♦ 产品抽样检测
♦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 获证后的监督
4 认证实施的基本 要求
4.1 认证的申请
4.1.1 认证单元的划分
委托人应按单元进行申请,认证机构按单元批准证书。 同一认证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同一制造商、同一生产厂生产,且符合下表 中产品单 元划分原 则的一 个或一族 产品视为 同一单元 。具体 产品单元 划分原则 见下表:
产品类别 | 释义 | 单元划分原则 |
儿童 自行车 | 最大鞍座高度在 435mm~635mm 范围 内,仅 由儿童 的人力 通过 传 动 机 构 驱 动 后 轮 的 两 轮 车 辆。 包括 :各种 轮径、 款式的 儿童 自行车。 | 1、主要承载结构相似(菱形、单弯型、 双弯型、折叠型) 注:避震型若不单独划分单元,抽样测试 时,以避震型作为主检产品。 2、主要承载件材质相同[合金、钢材、其 它材料(包括非金属)] 3、最大鞍座高度相同(大于 435mm 小于 560mm、大于或等于 560mm 小于 635mm) |
儿童 | 各种 车轮与 地面接 触点呈 三角 | 1、主要材质类别相同(钢材、铝合金、 |
产品类别 | 释义 | 单元划分原则 |
三轮车 | 形或 梯形( 即窄轮 距须小 于宽 轮距的一半),可承载一名或多 名儿 童并仅 以其人 力驱动 前轮 而行驶的车辆。 包括 :各种 款式的 儿童三 轮车 (含推骑两用)。 | 塑料、其他材质) 2、主要承载结构相似(普通单人骑行、 普通双人骑行、折叠型) 注:避震型若不单独划分单元,抽样测试时, 以避震型作为主检产品 |
儿童推车 | 预定 承载一 名或多 名儿童 ,由 成年人推行的车辆。 包括 :各种 款式的 可调节 和不 可调节儿童推车。 | 1、座位数相同(单人、双人) 2、车体折叠形式相似(不可折叠式、伞 把式、其他折叠形式) 3、主要结构相似(座式、卧式、座卧两 用式) 4、车轮(组)数相同[三轮(组)推车、 四轮(组)推车] |
婴儿 学步车 | 能在 脚轮上 运转的 座架, 婴儿 在车 内就座 后可以 借助框 架的 支撑 、可用 脚驱动 进行任 意方 向活动的车辆。 包括 :各种 框架结 构的婴 儿学 步车。 | 1、座架结构相似[X 型(折叠型、非折叠 型)、圆形/环形(折叠型、非折叠型)] 2、主要承载件材质相似(金属、非金属) |
玩具 自行车 | 最大 鞍座高 度小 于等 于 435mm 的, 仅由儿 童的人 力通过 传动 机构驱动的两轮车辆。 包括 :各种 轮径、 款式的 玩具 自行车。 | 1、主要承载件材质相同(钢制、合金) 2、主要承载结构相似(菱形、单弯型、 双弯型、折叠型) 注:避震型若不单独划分单元,抽样测试时, 以避震型作为主检产品 |
电动童车 | 由儿 童驾驶 、以直 流电为 能源 驱动的车辆。 包括:各种款式的电动童车。 | 1、结构相似(可用脚起稳定作用、不可 用脚起稳定作用) 2、轮数、座位数相同 3、适用年龄组相同(36 个月及以下/3 7 个月以上) |
其它玩具 车辆 | 除上 述车辆 之外, 由儿童 本身 力量 驱动、 预定承 载儿童 体重 的其它车辆。 | 1.承载件材质相似 2.玩耍方式和承载结构相似 3.车轮数量、座位数量相同 4.适用年龄组相同(36 个月及以下/3 7 个月及以上) |
4.1.2 申请认证时需提交的认证资料
委托人按认证申请单元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注册或合法登记的证明资料。
2)工厂概况:
a)工厂一般情况(所申请产品的生产规模、能力及生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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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工厂的关键生产设备清单;
c )工厂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精度、检定周期等);
d )生产厂满足《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质量管理文件(通常在初次申请认证和/或质量管理文件发生换版/重大变更时需提交)及组织机构图。
3)产品有关信息
产品有关信息通常包括下表中与申请认证产品适用的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