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规定: 每位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必须能使领事官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否则将被视为移民。美国驻外使(领)馆官员拥有签证发放的决定权。美国法律要求大部分非移民申请者没有移民倾向,并且保证他们在美国的逗留只是暂时的,有一个家庭和一份事业是让他们可以回到自己的国家。领事的工作程序是先看申请人的文件,然后在面试的过程中听取他们的解释说明,依据法律判断申请人是否有移民倾向。而领事一旦判定非移民签证申请人有移民倾向,签证将会拒签。大多数非移民申请人没能获得签证,大都基于这一原因。本公司为拒签过的美国商务、探亲、留学申请人提供免费咨询和评估服务。如通过我们的评估,我们就可以为申请人提供再申请服务,协助申请人准备更具说服力的材料,提供专业的面试辅导,使得签证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