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圣晖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经国家相关主管机关批准正式成立,是一家专业从事各项商标、专利、版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事务的代理机构,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管辖。
商品分类原则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用途进行分类,同时兼顾商品使用的原材料、操作方式以及生产部门、销售渠道和商品消费习惯等;
(2)原料、未加工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料进行分类(例如,金属建筑材料6类,非金属建筑材料19类);
(3)成品或半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例如加鱼米饭30类);
(4)商品构成其它商品一部分,并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原则上与其他商品分在一类(例如电话机听筒与电话机同在9类);
(5)专用于盛放商品的盒、箱之类的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例如高尔夫专用球袋和高尔夫球分在同一类28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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