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之间如何分配遗产
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规定: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顺序继承人。”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3、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③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④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金牌状王律师团队汇集多名名校毕业执业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提供继承纠纷类律师服务,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遗产范围界定,继承人身份界定,房屋确权,遗产处理类法律服务。
金牌状王继承律师团队电话:13450371406(张静)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广市越秀区环市路450号华信中心1602房
公交站:广东工大 地铁:区庄站C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