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此报价不包含目的地税金、罚款、仓储及收件方引起的退件费、销毁费,以上费用若收件方拒付将自动转为由寄件方(公司)支付,寄件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
| 2、为方便货物顺利通关,发货时务必提供正式商业发票一式三联(英文填写)。 |
| 3、若因虚报或低报价值而产生的后果或额外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 |
| 4、上述限普货,拒绝接收的物品为:电池、冒牌、液体、粉末状、食品、鲜活、药品、易燃易爆、腐蚀品、光碟、军火武器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限制的物品;如未告知我司寄运上述货物导致安检被扣/没收/退件我司不负责任,仍收取货物运费。 |
| 5、体积重量:长*宽*高/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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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单件超过60KG、单长超过80CM,需咨询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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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1G以下计算公式:(总重量-首重0.5KG)*2*续重价格+首重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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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KG以上(含)计算公式:总重量*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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