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kVA船用岸电电源技术方案
1.名称:岸电电源
2.技术叙述:容量为630KVA的岸电电源,岸电电源提供负载 440V/60Hz 电源系统。
2.1使用环境条件环境温度: -10℃~+60℃ 最高温度:≤60 ℃海拔高度: <1000 米相对湿度: 95%( 20 士 5 ℃ )抗地震能力(带机座) 7 度考虑地面水平加速度0.133g安全系数: ≥ 1.672.2岸电电源参数
2. 2.1岸电电源参数额定容量: 300kVA额定输出电流:262A (输出电压为440V、频率为60Hz)额定输出电压:440V额定输出频率: 60Hz2.2.2电源参数岸用变频电源装置的进线电源来自 380V 工作段额定电压: 380V电压正常变化范围 ±20%额定频率 50Hz频率变化范围 ±10%2.2.3系统配置可分为功率变换主电路和控制电路两大部分。主电路采用交一直一交结构,包括整流器、直流滤波器、逆变器、交流滤波及变压器等组成部分。整个系统输出为440V/60Hz 电源。
3.技术参数:3.1岸电电源
型号(岸电电源整机) |
JL-33300 |
额定容量 |
300kVA |
输
入 |
输入电压 |
380V±20% 三相四线 |
输入频率 |
50Hz±10% |
输
出 |
输出电压 |
440V (350V~520V) |
额定输出电流 |
262A |
电压失真度 |
正弦波,电压波形总谐波失真度: THD≤3% |
波峰系数 〔 CF 〕 |
1.4 |
稳压率 |
静态<1% 动态< 3% |
输出频率 |
60Hz |
输出频率精度 |
< 0.01Hz |
频率稳定度 |
0.01%(0—100%负荷变化时输出频率不变) |
过载能力 |
每十分钟允许有一分钟超负荷的过载电流为 1.5 倍输出额定线电流。输出启动瞬间峰值电流:每二十秒允许有二秒的峰值电流为 2.5 倍输出额定线电流。 |
效率 |
≥85 % |
显示 |
电源输出频率、三相电压/电流、有功功率等参数显示 |
环
境 |
温度 |
-10℃-60℃ |
湿度 |
≤95%,20±5℃ |
海拔 |
≤1500公尺 |
储存/运输温度 |
-25℃--70℃ |
保护功能 |
对输出电源有完善的过压、过流、短路、逆变器和变压器过热等保护功能,(保护阀值任意设定)考虑对不同船舶的用电负荷的控制,当输出负荷容量达到定值时发出预报警信号,以便控制用电负荷。 |
冷却方式 |
逆变器:热管介质散热(详细见附页) 变压器:强制风扇制冷 |
3. 1.1岸电电源输出频率误差需< 0.01Hz,稳定度0.01%(0—100%负荷变化时输出频率不变)
3 .1.2岸电电源输出电压稳压率:静态 <1% 动态 < 3%3.
1.3岸电电源过载能力:每十分钟允许有一分钟超负荷的过载电流为 1.5倍输出额定线电流,过载120%承受时间为1小时,过载150%承受时间为10分钟,过载200%承受时间为2S,过载400%承受时间为10MS。
3.1.4输出启动瞬间峰值电流:每二十秒允许有二秒的峰值电流为 2.5 倍输出额定线电流。
3.1.5输出保护电流:跳闸保护电流为 4 倍输出额定线电流,电源过流保护阀值为额定值的4倍,承受时间为10MS。3.1.6变频电源输入功率因数:≥0.90
3.1.7变频电源输出电压波形总谐波失真度: THD ≤3%
3.1.8变频电源输出电压波峰系数: CF =1.4
3.1.9对岸电电源有完善的过流、短路、过压、欠压、接地、反相、三相不平衡、逆变器过温、变压器过温、 IGBT 过流/过温、通讯故障和紧急制动等保护功能,并当输出负荷容量达到任意设定值时发出预报警信号,并对不同船舶的用电负荷进行控制。
3.2.0绝缘级别和温升级别均为:F级3.2.1显示功能:采用0.5级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功率因数表4、设备安装调试
4.1、供货方负责提供相关设计图纸、说明书和操作手册。
4.2、供货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全部工作,购货方只负责必要的方便条件。
5、验收 按双方签定的合同技术文本及按国标《GB7260》、国军标《GJB181》、《GJB325》标准进行验收。
6、培训 供货方对购货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独立的操作能力。
7、技术资料7.1、供货方提供各系统相关设备的合格证原件一份。
7.2、供货方提供各系统相关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一式三份。
7.3、供货方提供各系统相关设备的零部件手册一式三份。
7.4、供货方提供装置的正式的系统原理图及竣工图一式三份。
8、装置的保修期
8.1、该装置保修期限为两年、终生维护。
8.2、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货方负责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8.3、保修期外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负责维修,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购货方承担。
8.4、该装置无论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自购货方通知供货方后,供货方在两个小时内须作出反应;经了解需要到现场的供货方应在24小内到达指定地点(只限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