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具体是为哪些人士设立的?
L1签证大体上有两类:类L1A是为公司执行官或经理设置的。如果以公司执行官名义申请,该职务必须主要是负责公司整体或公司主要部门的管理/决策方向。该职务必须具备广泛的决定权,只受公司的更高执行官(如董事会成员或股东)领导。如果该人员直接涉及公司的产品生产或提供服务,则不符合L1A的职务要求。该职务必须有几个下属员工归其主管。但并不要求管理很多员工或多层职员, 那是经理的职务要求。经理级人士需要管理该机构或某个部门、分支机构,领导且掌控其他的管理层人士或专业职员,或担任公司或某个部门、分支的主要管理职务。经理职务必须具备招募和解雇员工的权限,对员工的日常工作监督。
第二类是L1B-旨在为公司的专业工作人员设立。 这些申请者必须对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熟悉了解,具备了进入国际市场为本公司效力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