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
一、本公司产品均保用五年,即从产品交付日起五年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坏,本公司负责维修;无法维修的,给予调换。但以下情况不属保用范围: |
1、 用户的产品并非从本公司或经本公司授权的代理商处直接购买 |
2、 由于非本公司人员运送、安装、维修或翻新造成的损毁 |
3、 由于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导致的人为损坏 |
4、 因木材或皮革色泽、纹理、质感不同而造成的差异 |
5、 因油漆、喷塑、染色等工艺造成的正常色差 |
6、 使用中产生的正常损耗,例如家具表面的正常磨损、海绵类家具经使用后的正常变形和包布类家具的正常褪色等 |
7、 应用户要求而加装的零配件,例如电器、文具、装饰品等 |
二、当产品发生任何损坏时,用户应保留并出示损坏的产品或零部件,以便作为鉴定产品质量问题的证据。若用户无法出示损坏的产品或零部件时,本公司有权视情作出不予保修的决定而改为收费维修。 |
三、本公司对用户实行每年定期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四、本公司提供以下收费服务,收取的费用依据所需材料费、人工费和交通运输费等在提供服务前与用户另行约定。 |
1、保用期后的维修服务 |
2、保用期内人为损坏的维修服务 |
3、产品搬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