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项目设备进口,申请免表,免税登记簿
外商投资项目设备进口,申请免表,免税登记簿
上海礼紫成立于2004年,取得国家外经贸委批准的具有代理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是国内旗舰型进出口服务商,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进出口服务,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公司本着“您所委托,我必承诺”的服务理念,把服务质量视作企业的生命线,没有最好的服务只有更好的服务,始终坚持创新提升企业服务质量,为求与广大客户共赢。
进口物流供应链服务 您所委托,我必承诺。
案例:
一般贸易进口的整设备,进口纳税后发现其中有些部件、零件有质量问题,需把这些部件、零件退回国外厂商修理后复进口。
1、质量问题是否需要出具证明?如果需要的话,由谁出具;
2、退回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及规定?
3、部件、零件的HS CODE如何确定?
4、复进口要办理的海关手续及规定?
答:请按进出境修理物品的规定办理:
1.办理出境修理货物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进口合同)。
2.办理出境修理货物复运进境的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原出口报关单和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进口合同)、维修发票等单证。
3.海关按规定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并予以征税。
4.凡属《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列名的进出口货物,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5.海关编码请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报关实用手册》等工具书,按照《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也可携带样品和图片向现场海关进行咨询。
18801762256-------------------------------------------------
上海礼紫进出口咨询顾问: 刘小姐
CEL: 188-0176-2256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富特北路353号(检验检疫局旁)
Ms Liu Cel: 188 0176 2256 Tel: 021 5868 1331 - 8019
进口报关方案咨询地址:
-----上海进出口中心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富特北路353号凯邦大厦8层
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等设备减免税
进口设备减免税
进口材料,设备减免税
案例:
之前通过外商投资方式进口了一批旧设备,做了免表,现在外商减资想在把这批设备退回去,客户在洛阳海关当地已经办好了手续,想问问按退运报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答:首先,监管期内货物办理退运需要向主管地海关作出申请。货物退运出口后需凭出口报关单向海关办理原减免税进口货物结案手续。
我司地理位置位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步行至上海外高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仅需5分钟,我司已独特的地理位置及大量的实践经验从事着为广大贸易公司及各大知名货代企业提供贸易策划、风险控制、危机处理,在商检的标签环节做出卓越的服务。
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书 > 认证机构受理 > 按要求将资料提供到认证机构 > 认证机构进行资料审查 > 进行样品测试 > 认证机构进行工厂审查 > 认证机构要合格评定 > 申请人领取3C证书
已经进口的设备能否再跟海关申请减免税
进口设备办理减免税交流
进口设备,办理减免税手续
台湾独资企业从台湾进口一套设备
新闻提要:商务部6月5日表示,将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今年前2个月,我国累计进口葡萄酒7931.5万升,近六成自欧盟进口。对欧盟葡萄酒“双反”调查消息一出,多只国产葡萄酒上市公司个股直奔涨停板。
上海礼紫进出口咨询顾问 1 8 8 0 1 7 6 2 2 5 6
近些年红酒市场泛滥,国外的红酒价格甚至比国内的红酒还低廉。这时候消费者往往选择购买进口红酒,所以红酒的市场越做越大,同时导致国内红酒没市场。中国商务部6约5号宣布,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等其他相关规定,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调查程序。以减少对国内红酒市场的冲击,保护国内企业。我国将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双反”调查程序,这同时意味着,以后进口红酒可能会面临更严格的要求跟限制,从欧洲进口葡萄酒成本会升高,可能传导到最终消费群体。而保税区作为相对自由的贸易区域优势显得更为突出。以下,为大家介绍一下保税区红酒食品清关的优势。
1. 整进分出
整进分出给力进口商最大范围内的自由,不仅实在货物上,还体现在资金流动上。经常做红酒的进口商都知道,如果进口的量多的话,那么约等于总金额一半的税金是笔不小的费用,保税区则可以一整批报进,分批报出,报出一批交一批的关税。也可以在客户找到下家以后,有保税区代理直接分拨发送到客户下家。
2. 红酒中文标签备案
海关要求预包装食品必须做中文标签审核,标签在商检局做备案,以保护国内消费者在购买红酒时充分了解到产品信息。而很多进口商有时会选择自己做标签,不是不可以,但是标签审核就像是一张50块100块的保险一样,尽量让你的货物不发生"万一"这种状况,而提高货物的清关速度。在保税区同个品名红酒在第一次做过标签备案后,第二次进出口通关速度会大大提高,而且出卫生证的速度会提快到7天,可以让货物尽快的上架销售。
上海礼紫进出口有限公司,长期致力于红酒食品的进口代理及清关服务。在上海各口岸都有自己的报关行,食品方面在标签审核,标签备案,保税区食品换包装,贴标,
有着丰富的经验,有着近百家长期合作的红酒进口商。
有需要进口红酒食品及有进口问题的朋友可以随时致电与我,我将倾力为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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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礼紫进出口有限公司
咨询顾问: 刘小姐
CEL: 188-0176-2256
地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富特北路353号(检验检疫局旁)
Ms Liu
Rm1801, Kaibang Building, No.353, North Fute Road. Waigaoqiao Free Trade Zone.
Cel: 188 0176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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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轻松办理,礼紫进出口顾问为您度身打造进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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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宏观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关注政府政策的变化和释放的市场信息,有助于企业提前对市场的变化做出反应、减少风险损失,也有利于提高政策的实际效果、支持企业发展。出口企业,尤其是两用物项出口企业需要及时关注和了解国家出口管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流程,联合国以及美欧等发达国家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以及在防扩散领域的相关制裁措施。同时,企业还要有效利用好电子政务提供的各类信息,除关注相关贸易机会外,更应重视各类规则和风险提示,这将大大增强自身优势,避免雷区,为企业赢得更为有利的地位。
一、电子钥匙的申领
表格3份,按要求填写,并用公司帐号支付相关费用。
二、企业第一次许可资格的申领
插入电子钥匙进行相关的操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申请表》1份(本表一式两联,需齐缝加盖企业印章,需法人签字,圆珠笔铅笔签字无效,手签章无效)
2).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1份。礼紫进出口
3).《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1份。
4). 商务委员会初审后将电子数据及书面材料转报商务部。经商务部批准,企业获得登记证号后方可进行出口许可申请。
大约需要15-20个工作日
三、许可证的申领所需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正本1份(本表一式两联,需齐缝加盖企业印章,需法人签字,圆珠笔铅笔签字无效,手签章无效)。
2).《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正本(需法人签字,圆珠笔铅笔签字无效,手签章无效)和中文译本各1份(加盖企业印章,样式见附件)
3).合同副本1份(加盖企业印章)。 礼紫进出口
4).申请出口的敏感物项和技术的技术说明1份(加盖企业印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签字样本1份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当企业法定代表人因故无法签字时,可由其授权的企业主要管理负责人(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此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 份。
6).企业主要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1份。企业出具的主要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职务和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7).由最终用户出具的英文或中文公司简介1份(加盖企业印章),内容包括经营状况、主要产品、网址、主要负责人等。如为英文简介,则由出口商负责提供中文译本。建议附送最终用户的企业介绍宣传手册等资料。
8).商务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礼紫进出口
商务部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首次出口石墨、碳素棒、等两用物项的贸易商,常备无法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许可证而影响进度。办理两用物项出去电子钥匙办理,办案办理,共需要2-3个月的审批环节。所以建议收次进口的贸易公司选择优质的代理公司,省去电子钥匙的环节,直接帮您办两用物项。上海礼紫专门代理两用物项许可证的办理,做石墨,碳极棒等有着多年的操作经验。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许可证的可以到我司参观,或致电咨询。
Ms Liu
Rm1801, Kaibang Building, No.353, North Fute Road. Waigaoqiao Free Trade 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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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先要申请电子钥匙 然后备案,第一次的话估计需要2-3个月的审批环节,才能顺利出口,建议找代理公司,可以直接帮您办两用物项,这样会稍微比较快捷方便一点,我是上海这边的两用物项代理公司 专门做石墨等 两用产品的进出口代理的,希望我的意见可以给到您帮助首先有进出口权,企业的证明文件,费用,申请表,贸易合同等等。
前提是你们必须有进出口经营权,否则没有下一步
办理程序:
(一)经营该许可业务请通过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产业司子站出口管制栏的“两用物项进出口管制政务平台”进行电子申报。首次使用该申报系统,须先申领CA证书,取得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具体办理程序请咨询北京国富安安全认证有限公司技术服务热线010-67800319。如果已经申领到CA证书,请登录该系统进行许可经营资格申报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向省政务中心大厅商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商务厅审批办受理。省商务厅对企业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经初审合格的正式受理并转报商务部。
根据《商务部关于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补充通知》及商务部、海关总署《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5年 第29号),商务部授权厦门市贸易发展局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批、许可证发放工作。
一、许可事项
(一)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批
1、负责本地区除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经初审合格后报商务部终审。
2、负责本地区除硫酸、盐酸、甲苯、丙酮和丁酮等五种易制毒化学品对非敏感国别以外的其他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报商务部终审。
3、负责本地区硫酸、盐酸、甲苯、丙酮和丁酮等五种易制毒化学品对非敏感国别进出口的许可。
4、负责本地区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批复单的发放工作。
(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放工作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核出口管制条例》、《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商务部关于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补充通知》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审批
(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资格登记程序:
1、依法取得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资格的条件:
(1)经批准,获得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
(2)经我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
(3)在最近三年内未受过国家刑事处罚或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受过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4)了解所申请经营物项和技术的性能、指标和主要用途;
(5)有负责出口和售后跟踪服务事务的部门或机构。
2、申请经营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申请企业在商务部科技司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申报系统”中在线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申请表》(填表要求详见商务部科技司填表须知),提交我处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打印申请表(本表一式两联)。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3)《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以上材料请准备2套提交我处。
3、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申请表》的注意事项:
(1)企业名称、企业住所、企业类型、营业执照注册号、成立日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按照企业营业执照的内容如实填写。
(2)进出口企业代码:指《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的进出口企业代码。
(3)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人:指企业内部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事务的有关人员及其联系方法。建议留下联系人的手机号码以便于联系。
(4)分支机构:有则填写全称并注明与申请企业的关系,无则不用填写。
(5)经营类别:指企业申请经营的两用物项的类别。此栏为单选,请选择“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导弹相关物项和技术”或“其他两用物项和技术”,如一家企业申请经营的类别超过一项,需分别就每类两用物项和技术填写申请表进行申请。
(6)申请经营的物项和技术的主要内容:指经营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种类和品名。
(7)申请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首次登记”、“换领”或“补办”。
(8)申请理由:指企业出口两用物项的理由,如经营状况、客户状况等。
(9)其他情况:企业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10)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印章: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圆珠笔、铅笔签字无效,印鉴、手签章无效),并以正楷注明姓名,加盖公司印章。签名和企业印章必须完整清晰。注意填写签字日期。
4、办理时限
我处自收到申请企业网上申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退回决定;正式受理网上申请并收到企业完整无误的书面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并将材料报送商务部科技司。
(二)出口许可申请
1、申请出口许可需提交的文件:
申请企业在商务部科技司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申报系统”中在线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填表要求详见商务部科技司填表须知),提交我处初审、复审。初审、复审通过后,打印申请单(本表一式两联)。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正本(需齐缝加盖企业印章);
(2)出口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3)《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4)《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正本和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完整准确,并加盖出口商的企业印章)。《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必须由真正的最终用户出具,由其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亲笔签字(圆珠笔、铅笔签字无效,印鉴、手签章无效),并打印注明签字人全名和职务,加盖最终用户企业印章。签名和企业印章必须完整清晰。注意填写签字日期。出口商负责提供中文译本,并加盖出口商企业印章。《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分英文和中文译本格式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用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的格式两种。
(5)出口商合同副本(加盖企业印章);
(6)申请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技术说明(加盖企业印章);
(7)出口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签字样本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指《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的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样本是指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手迹);
当企业法定代表人因故无法签字时,可由其授权的企业主要管理负责人(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此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应包含明确、详细的授权内容和有效期以及被授权人姓名、职务和签字样本等。上述文件如第一次提交,应提交正本,供商务部备案,之后可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如有变更,应及时报商务部备案;
(8)出口商企业主要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企业出具的主要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职务和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9)由最终用户出具的英文或中文公司简介(加盖企业印章),内容包括经营状况、主要产品、网址、主要负责人等。如为英文简介,则由出口商负责提供中文译本。建议附送最终用户的企业介绍宣传手册等资料。
(10)商务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企业在递交文件时,应按上述顺序将文件装订整齐,并注意保持文件的干净整洁。文件统一使用A4纸。以上材料1式2份,送我处审核。
2、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的注意事项:
(1)申请类别:选择填写核两用品类、有关化学品类、生物两用品类、导弹两用品类或其他类。
(2)商品分类:填写物项或技术。
(3)进口国(地区):应填写最终用户所在的国家或地区,即货物最终运抵的国家或地区。如合同中发运目的地不是最终用户所在的国家,出口企业应另行出具文件,详细说明货物的运输路线。如向香港、澳门、台湾出口,必须写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
(4)出口商:填写申请出口的企业名称。
(5)出口物项:指申请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名称。
(6)出口经营登记证号:指商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证书》的序号(目前暂不填写)。
(7)收货人:填写进口商的企业名称(如有标准中文译名填写中文名称,无则直接填写外文全称);如是中国境内的保税区企业,应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8)进出口企业代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的进出口企业代码。
(9)最终用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的最终使用者的公司名称。
(10)合同号:指签订的出口合同或协议书的编号。
(11)贸易方式:选择填写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转口贸易、边境贸易或赠送等。
(12)付款方式:选择填写信用证、电汇或托收等。
(13)运输方式:选择填写海上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或国际铁路联运等。
(14)合同签订日期:指出口合同签订的日期。
(15)报关口岸:指出口报关的海关,只能填写一个海关。
(16)商品情况:按合同内容逐项填写表中细目。
(17)商品技术描述:对照出口管制清单内容详细填写,如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18)商品主要用途:指商品的通用用途。
(19)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最终用途:填写本出口合同项下商品的详细最终用途。
(20)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的名称、地址:填写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传真等。
(21)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的详细情况:填写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的详细情况,包括业务范围、主要产品等,并说明出口商与进口商的业务关系。
(22)国内生产商名称、地址:国内生产企业的有关情况。
(23)出口商情况:根据企业真实情况如实填写,由出口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圆珠笔、铅笔签字无效,印鉴、手签章无效),并以正楷注明姓名,加盖公司印章。签名和企业印章必须完整清晰。注意填写签字日期。
3、 办理时限
我处自收到申请企业网上申请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退回决定;正式受理网上申请并收到企业完整无误的书面材料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并将1套材料报送商务部科技司。
四、办理易制毒化学品一般贸易出口须知
(一)办理程序:
申请企业须在商务部科技司的“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制平台”上在线填写《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申请表》,提交我处初审、复审。网上初审、复审通过后,打印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出口商《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申请表》正本(需加盖企业印章);
2、出口商合同副本(加盖企业印章);
3、出口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4、出口商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出口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生产商自产出口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还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6、进口方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证明或者进口方合法使用的保证文件;
7、出口商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包括申请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函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准备1式2份提交我处(由我处审批许可的硫酸、盐酸、甲苯、丙酮和丁酮等五种易制毒化学品对非敏感国别出口所提交的材料只需1份)。
(二)办理时限:
我处自收到申请企业网上申请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退回决定,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交我处。属我处审批的,从正式受理网上申请并收到企业完整无误的书面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需商务部审批的出口许可申请材料由我处报送商务部科技司。
五、办理易制毒化学品一般贸易进口须知
(一)材料提交:
申请企业须在商务部科技司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口管制平台”上在线填写《易制毒化学品进口申请表》,提交我处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打印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进口商《易制毒化学品进口申请表》正本(需加盖企业印章);
2、进口商合同副本(加盖企业印章);
3、进口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4、进口商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5、进口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6、进口商向我局出具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保证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并盖企业印章);
7、最终用户向我局出具的最终用途保证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并盖企业印章);
8、进口商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包括申请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函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准备1式2份提交我处(办理由我处审批许可的硫酸、盐酸、甲苯、丙酮和丁酮等五种易制毒化学品进口所提交的材料只需1份)。
(二)办理时限:
我处自收到申请企业网上申请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退回决定,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交我处。属我处审批的,从正式受理网上申请并收到企业完整无误的书面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需商务部审批的进口许可申请材料由我局报送商务部科技司。
六、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企业领取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批复单后,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上打印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进出口经营者公函(介绍信)原件,领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
(三)外商投资企业凭商务部外资司批复单领取许可证,还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登记营业执照》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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