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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经理:朱莉 女士 张斌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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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在订货合同中的省略事项
热轧钢板
热轧纵切钢带
热轧酸洗钢带
热轧酸洗钢板
SPFH590
QStE380TM
QStE420TM
QStE460TM
QStE500TM
滚型车轮轮辋及轮辐
a 对于热轧酸洗表面钢板及钢带,公称厚度≤6.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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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未说明表面处理方式时,以轧制表面交货。
4.2.2 对于热轧钢板及钢带,未说明尺寸精度时,除本标准特别规定外,以Q/BQB301中普通厚度精度交货;未说明边缘状态时,钢带以不切边状态交货,钢板以切边状态交货。
4.2.3 对于热轧酸洗钢板及钢带,除本标准特别规定外,以Q/BQB301中较高厚度精度交货;未说明边缘状态、表面质量级别和是否涂油时,以切边状态、较高级表面和涂油交货;未说明钢卷内径时,以钢卷内径610mm交货。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B330CL、B380CL、B420CL、B440QZR 、B480QZR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 301较高精度(PT.B)规定。
5.2 其它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按Q/BQB 301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及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
6.1.2 钢中残余铜的含量应不大于0.20%,铬、镍的含量应不大于0.15%,供方可不进行残余元素分析,但应保证符合上述规定。
6.1.3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表2
a为改善钢的性能,根据需要可添加其他合金元素,此时Alt的下限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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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牌号
V≤0.20
Ti≤0.15
a为改善钢的性能,根据需要可可添加Nb、V、Ti中一种或几种合金元素,但Nb+V+Ti ≤ 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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