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高铝水泥(以前称矾土水泥)是以铝矾土和石灰为原料,按一定比例配制,经煅烧、磨细所制得的一种以铝酸盐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材料,又称铝酸盐水泥。
1.标号
高铝水泥的标号系按本标准规定的强度检验方法测得的3天抗压强度表示,分为425、525、625和725四个标号。(根据GB201-2000要求,高铝水泥标准修订为铝酸盐水泥标准,铝酸盐水泥以铝含量为划分标准,其中CA50系列取消原标号,设立了按照3天强度细分的如A600,A700,A900等品种)
2.细度
0.088毫米方孔筛筛余不得超过10%
注:水泥细度允许用比表面积来代替,按GB 207-63《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测定不得小于2400厘米2/克如有争议,以筛析法为准。
3.凝结时间
初凝不得早于40分钟,终凝不得迟于10小时。
检验方法
1.细度
按GB1345-77《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进行
2.凝结时间
按GB1346-77《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进行。
3.强度。
按GB 177-77《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进行。但须作如下的修改与补充。
(1)高铝水泥进行胶砂强度检验时的用水量按0.45水灰比和胶砂流动度达到110-130毫米来确定。当按水灰比0.45所制得的胶砂流动度在110-130毫米范围内时,成型用胶砂的拌和量即可由0.45水灰比换算得到(243毫升)。流动度小于110毫米,或超过130毫米时,则须相应地增加或减少水量,另行配制胶砂,重作流动度测定,直到流动度达到下列范围内时为止:
小于110毫米的,增加水量使流动度达到110-1l9毫米;
大于130毫米的,减少水量使流动度达到121-130毫米。
这二种情况下,成型用胶砂的拌和水量按符合流动度要求时的水灰比换算得到。
胶砂流动度按GB 24l9-8l《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进行。
(2)高铝水泥胶砂试体成型后连模一起在温度20±3℃,相对湿度大于90%的养护箱中养护6小时后脱模,放入20±2℃的水中养护。凝结硬化较慢的水泥允许延长湿箱养护时间,但须作记录在水中养护时不得与其他品种水泥试体放在同一个池子中。1天龄期的强度检验从成型时起24±1小时内进行。
4.化学成分
按GB205-81《高铝水泥化学分析方法》进行。
包装与标志
水泥袋装时应采用防潮纸袋(四层普通包装纸,三层防潮纸),每袋净重50±1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