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450371406, QQ号码:1203370281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的重要性:
在我国,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分为三个阶段,即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判阶段。依据我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当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如被机关刑事拘留,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起来,所有亲属都见不到其本人。亲属基本上得不到犯罪嫌疑人任何消息,犯罪嫌疑人是否做了犯罪的事、情节是否严重、司法机关对他是否进行了审讯等均无从得知,亲属会产生一种着急而茫然无头绪的状态。
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亲属委托了律师,并办理了委托手续后,律师便可以办理相关手续,然后便可以到看守所亲自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能和犯罪嫌疑人见面,并对话,可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帮助。使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触犯了什么罪名,对其所涉嫌的罪名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通过向律师咨询后了解清楚,也可以知道自己所涉嫌的罪名的法定量刑幅度,并在知道家人在关心自己,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后,心情不再急躁,心里感到安慰。另外亲属可以知道犯罪嫌疑人生活情况如何,案子的基本细节等情况。
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律师变可以从法律角度分析案件细节,寻找案件中法律应该或者考虑的从轻或减轻情节,一般人对法律规定了解不太多,虽然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情节已经存在,但亲属家人却没意识到,可能白白浪费了可能会减轻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的机会。例如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第三十五条规定,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最后,本律师建议家属在委托律师时应该到一家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委托一位法律功底扎实、有责任心且具备处理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切勿贪图小便宜而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不到正规而又良好的律师辩护而后悔莫及。
邹强律师:系本所首席律师(总部高级合伙人硕士经济师税务师会计师),1992年全日制名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并曾多次接受《电脑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多家媒体的采访。邹强律师拥有近20年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兼金融经济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资格,系复合型、专家型律师,著名公司法律师、著名合同法律师、著名房地产律师、著名民商法律师,刑事辩护专家型律师,并担任多家大型公司法律顾问,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是您信心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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