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电磁兼容性)的全称是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 其定义为“设备和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该定义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首先,该设备应能在一定的电磁环境下正常工作, 即该设备应具备一定的电磁抗扰度(EMS); 其次,该设备自身产生的电磁骚扰不能对其他电子产品产生过大的影响,即电磁骚扰(EMI)。
伴随着3C认证,越来越多的客户注意到EMC的重要性,现谨以首批列入EMC认证产品目录的家用电器产品(1. 空调器,2.冷藏箱、冷藏冷冻箱,3. 冷冻箱,4. 洗衣机,5. 电饭锅,6. 电熨斗,7. 电风扇,8. 电吹风)为例,介绍一些相关知识,帮助通过EMC认证。
家用电器产品 EMC认证采用的EMC标准
目前,家用电器产品 EMC认证采用的EMC标准有以下三份:
GB 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 该标准己于 1995年8月25日 发布, 1996年12月1日起 实施。
GB4343.2-1999《电磁兼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以及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二部分 抗扰度》 该标准己于 1999年3月23日 发布, 2000年4月1日起 实施。
GB 17625.1-1998《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电流£16A的设备)》 该标准己于 1998年12月14日发布, 1999年12月1日起 实施。目前该标准属于鼓励采用,如不合格将不作为认证整体判断之依据。
家用电器产品EMC认证进行的检验项目
家用电器产品EMC认证进行的EMC检验项目包含电磁发射(EMI)和电磁抗扰度(EMS)两个方面:
(一)、电磁发射( EMI)的检验项目有:
①. 连续干扰电压(150kHz~30MHz);
②. 断续干扰电压(喀呖声)(150kHz、500kHz、1.4 MHz和30MHz);
③. 干扰功率(30MHz~300MHz)
④.谐波电流(2~40次谐波)
(二)、电磁抗扰度(EMS)的检验项目有:
①. 静电放电抗扰度;
②. 辐射电磁场(80MHz~1000 MHz)抗扰度;
③.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④. 浪涌(雷击)抗扰度;
⑤. 注入电流(150kHz~230MHz)抗扰度;
⑥.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
为了规范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所有的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制定了电磁兼容标准。电磁兼容标准是使产品在实际电磁环境中能够正常工作的基本要求。之所以称为基本要求,也就是说,产品即使满足了电磁兼容标准,在实际使用中也可能会发生干扰问题。大部分国家的标准都是基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