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E”标志是一种认证标志,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国内销售。申请CE 标志意味着产品将获得一份“欧洲护照”,能够在欧盟内自由贸易。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当为产品贴上CE 标志时,就表明企业将遵守相关欧盟指令的程序要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欧盟将责令其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2.欧盟指令(Directives)及CE涵盖的指令
“指令”是对欧盟(原欧共体)成员国有约束力的欧共体法律,指令只规定基本要求,具体内容由技术标准规定。
新方法指令(New Approach)中规定,CE标志涵盖的指令有:LVD指令、EMC指令,R&TTE指令,医疗器械指令,防爆电气设备指令,测量器具指令,燃气器具指令、玩具安全指令,游乐船指令、压力设备指令及简单压力容器指令等。
产品出口到欧盟,必须完全满足所有相关指令后,方可加贴CE标志。
3.CE覆盖的国家
目前共有28个欧洲国家强制性地要求进入市场的产品携带“CE”标志,其中包括了25个欧盟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