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新的深加工结转,如何向海关申报《结转收发货单》?
企业申报收发货单时,转出方企业填写发货单申报后,电脑自动生成收发货单编号,转出方企业将收发货编号告知转入方企业,转入方企业进行收货申报。注意事项: 答:双方企业应分别在每批实际收发货后24小时内录入《结转收发货单》或《退货单》电子数据 答:电子帐册企业及与其发生结转业务企业,应在72小时内申报 答:因技术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可延长申报时限,最长不超过7天
27. 我厂每天收发货量非常大,若每天都逐笔录入收发货单,工作量将十分庞大,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答:海关允许企业24小时、72小时或7天内在同一结转申请表下发生的多次收、发货可累加成一次录入申报。但企业应注意检查《申请表》的收发货情况,保证收发货累计数量不超过对应手册的可报关数量。
28. 新的深加工结转要求,实际收发货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向海关办理结转报关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答:每批结转货物实际收货后,转入企业应当在40日内办理该批货物的申报手续。 答:转出企业自转入企业申报结转之日起10日内,按《申请表》电子数据向转出地海关办理结转出口报关手续。
29. 转入放和转出方申报的某个商品计量单位不一致,但法定单位一致,可以结转吗?
答:企业需要先对申报的商品数量进行比对和折算,确定双方的法定单位数量是一致的,才可结转。若申报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都不一致,不能结转。
30. 做VMI时,海关所定义的24小时申报是基于收货时间的,还是付款时间?如果是基于收货时间,用于货仓的解释方法似乎不通。
答:1、收发货单申报是基于收货时间;2、企业进行VMI管理时,实际的收货时间远远超出海关要求的24小时申报的时限要求;因此,我们建议企业将VMI当作自己的一个仓库来处理,当货物发往VMI仓库的时候看作是企业内部仓库调拨,对方实际从VMI仓库领用料件时候才认定为结转送货,那么此时再进行发货单申报,对方也可以进行收货确认了。这是我们的一点建议,具体执行的时候可以将此办法与主管海关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