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活性炭(木质粉状活性炭)
由于国家认为活性炭属“两高一资”行业,自2007年7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爱税务总局取消活性炭的出口退税。2008年国家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木质活性炭的出口大受影响。我国主要的木质活性炭产地,受影响甚大,很多木质活性炭企业纷纷停产。
郑州竹林活性炭厂家认为,木质活性炭产品的原料是木材采伐、制材、加工产生的剩余物,不仅有效防止了林农废弃物所产生的污染问题,而且还充分利用了资源,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导向,以煤为原材料生产的煤质活性碳有本质区别。作为资源综合利用型精细化工产品,木质活性炭不仅不应受到“歧视”,反而应当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企业应享受环保型企业的待遇。于是三省纷纷采取措施恳请将木质活性炭和煤质活性炭分开,回复木质活性炭的出口退税。
2009年12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林产“三剩物”为原料的木质活性炭企业正式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退税比例2009年为100%,2010年为80%。
2010年年初,由于国家政策支持及时、企业技术改造得力,遭遇金融危机重创的木质活性炭企业从去年年底开始复苏,木质活性炭企业已恢复正常生产,开工率达到了100%。
我国木质活性炭工业主要生产方法有二大类:一类是以薪炭材、果壳炭化成木炭或果壳炭为主要原料的物理法生产工艺;另一类是以锯木屑为主要原料的化学法生产工艺。目前,靠技术进步来获取利润已经成为众多木质活性炭企业的共识。福建规模最大的一家木质活性炭企业自主研制了首条装备大型化、工艺连续化的活性炭生产线——年产5000吨磷酸法活性炭连续化生产线。该项目自去年下半年投运以来,规模效应十分明显,并通过了专家鉴定,规模为国内现有装置产能的5倍以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扩建活性炭装置能力、活性炭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是目前活性炭企业的发展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