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软件产品登记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国产软件产品的登记和备案应由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及电子数据(通过“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以“导出数据”生成zip格式的mdb数据库文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备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项目委托开发合同或软件专利证书等;
(五)由原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