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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准检测机构(以下简称ATC)
成立于二000年,是全球的工业与消费产品第三方测试、检验与验证机构,ATC是大陆首家民营EMC & Safety大规模实验室,拥有国际一流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测试工程师。实验室严格按照ISO/IEC 17025与EN45001的品质标准进行管理,并已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CNAS)授权与认可,同时得到众多国际认证机构的授权,其中包括德国TUV、美国UL,,加州CEC、加拿大IC、捷克EZU、CQC等机构受权。目前在中国 有40多个分支机构,业务网络覆盖全国,多方位为中外企业服务提供。
我们的服务涉及行业范围包括信息技术类、家电类、灯具类、电动工具类、广播电视音响类,工业、机械设备、科学、医疗类,汽车电子、无线射频产品、体育运动器械、有害物质测试包括电子电器、五金、塑胶、玩具、环境、纺织、食品等,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于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强制标准
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
产品分类:
——婴幼儿产品(36个月以下婴幼儿)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产品大部分面积与人体皮肤接触)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产品不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与皮肤接触)
要求
项目 A类 B类 C类
甲醛含量mg/kg≤ 20 75 300
pH值a 4.0-7.5 4.0-8.5 4.0-9.0
色牢度/级≥ 耐水(变色、沾色) 3-4 3 3
耐酸汗液(变色、沾色) 3-4 3 3
耐碱汗液(变色、沾色) 3-4 3 3
耐干摩擦 4 3 3
耐唾液(变色、沾色) 4 --- ---
异味 无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 禁用(≤20mg/kg)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
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其中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
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其它产品应再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A,B,C类)。
注:玩具、布艺工艺品、箱包、鞋、伞、地毯等产品不属于本标准。
标识标志设计 (吊牌)
1.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2. 产品名称
3. 产品号型和规格4. 使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5. 执行标准【常规产品对应标准见下文】6. 产品等级【如标注“合格品”】7.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如标注“检验员:A01”】8. 洗涤、护理标签【5个图标】9. 安全类别【婴幼儿类产品标“A类 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标“B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标“C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