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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k 认证介绍
2005年1月7日,阿根廷通过了两项新的决议197/2004和198/2004,决议197/2004允许制造商和进口商可以自己选择不同的认证体系,而198/2004则对部分电机电子产品建议认证要求。
决议197/2004适用于以下产品:
电子及电器产品
玩具
个人防护品
电梯
打火机
儿童自行车
建筑用钢材
根据此项决议,生产厂家和进口商可以任意选择以下三种认证体系:
型式认证*
阿根廷S-mark 认证
逐批认证
(*不包括建筑用钢材)
无论选择哪种认证形式,产品本身及其包装,或产品的铭牌上都要标示符合以下三者中任 一的安全认证标志。分别是:

请注意:
型式认证产品必须在标志的旁边标注证书号码, 逐批认证产品则必需标注证书号码和批号。
产品包装和铭牌上显示的型号名称必须和证书上型号完全相符。
根据决议507/2000第一章,在2001年4月已受阿根廷S-mark规范的用于组装的电子零部件、保险丝、电线产品,不在此决议规定范围内,所以还是强制性要求申请阿根廷S-mark 认证。
决议197/2004将于2005年7月6日开始强制实施。
虽然生产厂家和进口商可以自己选择上述三种认证的一种,但专家仍建议您选择阿根廷S-mark 认证。 原因是:
在最初进行安全认证申请时, 型式认证似乎更加容易、更加便宜, 但是当产品进入阿根廷市场后, 当地的市场监督会更加严格, 如果在市场抽查中发现问题, 那手续将更加麻烦, 额外费用也会因此而增加。 所以从长远考虑, 阿根廷S-mark 认证比较稳妥, 不会给您带来后顾之忧。
对于逐批认证, 只能在当地进行。同其他两种认证比较起来,逐批认证会更加昂贵,一般生产厂家都难以承受。
与此同时, 阿根廷还颁布了针对电压低于50V, 电流高于63A的电子及电器产品新的认证规定,即决议198/2004。
协议198/2004中规定了以下产品不再列入强制性认证范围之内:
额定电流大于63A的产品
额定电压小于50V, 使用电池电源
额定电压小于50V, 带外置电源(包括电池操作)
另外,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电源必须有有效的阿根廷认证
产品说明书中必须注明适配电源的技术参数或适配电源的型号
产品说明书中必须注明使用非指定电源是危险的
但低于50V仍属于强制认证要求的产品有:
使用市电50V AC 以上的照明和照明供应系统
二向色性灯及其灯座
手持电动工具
电动栅栏启动器
健身用电子肌肉刺激器
此项决议在颁布后90日后强制执行。
如果您的产品已经通过CB或GS, 您可直接在此基础上申请阿根廷安全认证, 无需任何附加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