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100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质量放心价格便宜!!!
售后服务
济宁明恒质量保证:
本厂所售出机组全部为全新机,假一罚十。法律保证
对于备用电力的建站方式选择,机组容量的选定,配电设备,投建标准等,我们会选派具备多年从业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给予客户清晰明确的建议与指导,并开列具备契约书性质的可行性方案、费用明细、验收标准等,力图让用户买的放心,用得省心。
售后机组安装指导。机组现场调试,培训用户操作人员、电工正规使用与服务。
济宁明恒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是生产发电机、发电机组的专业企业,公司坐落于孔孟之乡山东省济宁市。本公司是集柴油发电机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质检和服务队伍。产品性能先进,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司在国内多地区均设有销售和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技术咨询。
公司产品是工矿企业、学校医院、通讯行业、石油化工、 铁路公路、房地产、大厦、地质勘测等行业的首选备用电源。详情请咨询
公司网站: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由于此类产品部件较多,价格相差较大,具体请于本公司业务员联系。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8354788733
18354794675
固话:0537-3286649
传真:0537-2375885
一、安装和技术服务要求
1、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1)设备供货商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其费用由投标人负担,计入投标总价;
2)设备供货商应提供测试项目、方法和过程草案,符合GB要求,经投标方书面认可后形成最终测试方案;
3) 设备安装完毕,需在招标方监督下进行试运行前测试,以证明其可以进行试运行;
4) 试运行应在招标方监督下进行,内容如下:
A、进行设备的所有功能性测试;
B、运行和检测安全装置的可靠性。
2、技术培训
1)供货方应就其所提供的设备,对买方的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培训为招标方现场培训(中文);
2) 供货方派出的培训人员,应该具有同类产品至少三年以上的维修经验。
3)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运行操作程序、日常保养维修及损害修补技术、操作和安全保护措施等。
4)招标方可派技术人员参加安装全过程,生产厂家应给予指导和演示;必要时,应对零件的拆装、排除故障等进行指导和演示。
3、技术数据
供货方应免费向招标方提供以下供安装、调试及维护检查等所有中文数据。
1)投标时至少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数据:
(1) 设备详细配置清单(包括设备附件清单);
(2) 设备技术点对点应答书(技术要求和交货要求附件、技术参考表);
(3) 设备及主要部件结构及技术特点说明;
(4) 机组外形尺寸图(各个方向)、吊装图、接口条件及基础尺寸与做法要求;
(5) 控制原理图;
(6) 基础安装图、平面布置图;
(7) 本规格书要求的其它数据。
2)设备免费提供以下供安装、调试及维护检查的数据:
(1) 柴油发电机组出厂测试报告、合格证书、设备产品样本、质量证明书;
(2) 发电机品质证书及检测报告;
(3) 产品使用手册;
(4) 随机配件清单;
(5) 操作使用说明书及维修手册
(6) 产品维修手册;
(7) 其他供用户使用的必备数据;
3)签订合同后所提供数据要求:
(1) 中标方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全套资料,提供必要的运行、安装、维护数据。所有数据均应使用国际计量单位,所提交的图纸及文件均应清晰、完整。
(2)图纸与文件应编号,各项设备的图纸上还应有制造厂商的名称。
(3)若数据不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方有权拒收,重新提交数据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延误由中标方负责。
(4)如果技术文件发生短缺、损失或损坏,中标方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一周内补齐。由于中标方提交了不完整数据引起的安装、调试延误和损失,中标方必须承担由此而增加的费用,供货期不予顺延。
4)技术服务和技术合作
(1)投标方应提供山东地区服务人员名单,提供详细技术能力证明。
(2)验收时,中标方要设专人在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3)投标方的技术服务响应速度应为24小时到达现场。
二、检测、维修设备及工具
1、设备到货后,中标方应负责将所有备件、专用工具单独装箱直接交付招标方。
2、投标方必须提供保证设备在保修期内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消耗品、人员服务费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在投标书中列出清单,提供名称、用途、制造厂等。
三、检验
1、在交货前,中标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
2、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中标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售后服务
1、中标方在接到招标方要求现场服务通知后,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2、质保期为一年,使用年限不小于10年。质保期内发生非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由乙方免费处理;质保期满后提供终生技术服务,设备发生故障,乙方负责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
3、在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设计、制造、运输和设备或材料的缺陷等原因造成产品的任何破坏、缺陷或故障时,则当收到招标方的通知后,中标方应在10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材料,以达到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在接到通知后,如果不能够或延误履行对这些破坏、缺陷或故障的完善工作,则招标方将根据合同中有关索赔的条款进行索赔;中标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