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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
此消泡剂是专门为烟气脱硫吸收塔浆液起泡而单独开发,只用于脱硫吸收塔浆液专用消泡,在抑制吸收塔起泡溢流和防止吸收塔入口浆液倒灌效果显著,明显优于其他消泡剂。
使用方法:
1.使用前应先进行试验以确定适用性。
2.使用前温和搅拌。
3.可以稀释或原液头家,为了加药的准确性,一般采用稀释投加,用发泡剂或自来水稀释5-10倍后添加,稀释液建议在6小时内使用。
4.投加量计算:一般消泡剂添加剂为泡沫量的0.01‰-0.07‰,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以浆液量为标准,第一次投加本品,应一次性冲击式投加,然后每24小时一次性投加,但实际投加量的确定,与泡液的成分、烟气量、煤质成分及燃烧工况、吸收剂、石膏排出量、二氧化硫含量有关。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投加量。
5.在连续加入的工艺过程中,可用泵计算加入,在间歇过程中一次加入。
储存与有效期:
该产品为中性液体,无毒,在40℃以下原包装未开封储存,自生产之日起本品保质期为12个月。避免储存于40℃以上的环境中,推荐使用前温和搅拌,以确保产品具有典型性。月贮存在通风干燥处、避雨、防晒、防高温防冻。如需要长期存放的稀释方法可向本公司咨询。不可向存放的消泡剂中加酸、碱、盐等物质,用水稀释后不可长期存放。存储半年之内不会分层,若超过此期限有分层现象出现,可在使用前搅拌均匀,不影响使用效果。
包装:
本产品有25㎏和50㎏聚乙烯桶包装。(可根据客户的需求封装)
注意事项:
1.本品为中性液体,无毒,操作原液时佩戴常规防护用品即可;
2.如不慎溅入眼中,及时用清水清洗。
(GSEP)长沙宏福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是在原长沙市环保设备厂和宏福环保药剂厂合并的基础上吸纳社会资本、经营战略调整后整体改制而成的专业环保技术公司,现隶属于宏福集团。公司改制后改变了过去单一环保设备和化学品制造企业的模式,现是一家集环境规划、环境评价、环保设施运营、环境检测,重金属捕捉剂等水处理系列药剂的生产销售,环保节能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节能环保企业。专业从事工业废水与市政污水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音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烟气脱硫脱硝脱汞治理、水、气、渣重金属治理、土壤环境修复、节能降耗服务、环境服务、环境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