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垫防火测试服务(16 CFR 1633)
产品简介
早在2004年,美国加州率先通过了床垫新的阻燃安全法规TB603,并于2005年正式开始实施。法规要求2005年1月1日所有进美国加州市场的床垫,必须通过TB603的测试标准。
新的联邦法规16CFRPart1633是全美国各州以加州TB603为基础而推出的,并于2006年3月15日推出。该项联邦标准设定了两个指标来限定火焰在床垫或床垫套装上的蔓延,这两项指标是:在用喷燃器进行试验时*在30分钟的测试时间内,床垫/床垫套装的最高量热释放峰值不得超过200千瓦(kW)。
在测试的最初10分钟内,总热释放量必须小于15兆焦耳
基于该标准的意图,条款中涉及下列床垫产品,但不应只限于下列床垫产品:
根据联邦标准,所有在标准生效当天或之后制造,进口及翻新的床垫和床垫套装产品都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所有在美国境内制造、进口、销售床垫的厂商都必须以文件和标签来证明产品符合或高于标准要求。厂商必须对其床垫及床垫套装产品的原型,确认样及生产中的产品都依照该项标准要求进行测试,获得相应的合格测试报告,并在产品上依照CPSC的要求附上永久标签。
产品原型是指产品上市前详细设计的产品模型,产品原型所涉及的材料,部件,设计及装配方式必须与最终产品的一致。原型测试一般由生产或装配工厂承担,每一款原型需要测试至少3个。确认样测试是产品上市前测试。是相关厂商确认其从其他生产商或原型开发者处获得的原型品质的测试。该资料由实验室工程师徐先生提供:若有什么问题请您及时联系:18721942395.生产测试是针对用于销售的最终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随机测试,是整个质量保证体系的一部分(见1633.3,1633.7要求)。
根据新标,厂商被要求保有以下五类纪录:
1、测试结果(包括未通过纪录)和1633.7所规定的相关细节。
2、根据1633.7所规定的,每款床垫测试的录像或至少8张照片。
3、原型的档案记录。
4、确定联合测试的纪录
5、品质保证纪录
对以上这些记录的保留要求是:
所有记录要保留3年
当地相关的纪录必须有床垫产品的制造或装配工厂保管
对于进口床垫产品,一份完整的纪录备份必须保留在美国本土某地,并在产品标签上注明关于完整的记录保存要求请参照标准要求。
每个遵从标准的床垫或床垫/床底架要有一个永久的、显着的和易读的标签(1633.12)。
标签应包含:
以上这些规定要求的信息要和显示在标签上的其他信息分开。且显示在标签上的其他信息、标志和描述不能干扰、简化、弱化以上要求的信息,或者和它发生冲突。
除了最终的消费者,其他人都不能撕毁,或致使、参与撕毁规定要求的贴于任何地方的任何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