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口化妆品的审批手续
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需取得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才能具体办理进口事宜,
取得批件的手续如下:
1.
首次进口化妆品,
境外厂商或者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监督司提出书面申请,
同时提供下列资
料:
(1).
进口化妆品卫生申请表
(2).
产品成份目录、限用物质含量
(3).
产品质量标准
(4).
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
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
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审查的有关检测
报告(复
印件,附中文翻译)
(7)
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正式样本
(8)
完整包装产品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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