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鑫源建筑设备制造厂主要生产建筑吊篮:脚蹬吊篮、电动吊篮两款吊篮。 本厂拥有一流的吊篮专家、高级,拥有一流的设计中心、制造中心和检测中心,一直以“技术领先、性能优越、质量可靠、服务优质”而著称,通过多年的生产经验和长期不懈的努力,打造出一流的建筑吊篮产品。
、使用者必须充分了解本设备的使用要求,工作特性,应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方有资格使用本设备。
2、操作人员必须配用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他安全装置。凡患不宜高空作业疾病、心理不健康及酒后等人员严禁使用本设备。 联系人柴女士电话:(15969763762 )(15965206517)
3、设备的组装应该严格按照说明书的有关内容进行,不得擅自省略、替换、更改任何零部件、标准件。
4、屋面悬挂装置应水平摆放,篮体平台应保持水平状态上下运行。
5、不得在吊篮内使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装置以取得较高的作业高度。
6、不准在强对流附近或雷雨天气使用吊篮,不得在吊篮上使用腐蚀性物质,不宜在吊篮上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
7、不得对吊篮体施加冲击载荷。
8、严禁超载使用吊篮。
9、使用本设备的建筑物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及工作范围内的水平、竖直方向的使用空间。
10、不得使用有故障的吊篮设备。在组装、使用电动吊篮过程中,如对设备本身及设备的使用等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制造方取得联系。
11、在使用本电动吊篮设备的作业区内附近有可能出现人员的情况下,应在建筑物周围规划出安全区,请设置护栏安全网等防护措施。安全区内的宽度离作业面不得少于6米。